驼背老太婆转身走了,连礼都不行。
“温媪,你从那里找的人,这么没规矩?”丽姬怒色冲天。
婆仆连忙讨好般说道:“主人,我打听过了,这个老巫很有几下子,凡被她施术的,一般都逃不过的。”
“最好这样,若是不能弄死那黄脸小儿,你也别想好过。”丽姬狠辣的说道。
婆仆被吓得连连点头:“唯……唯……”
“公子的铁器坊在那里?”丽姬问道。
“在前面不远处。”
“带我去看看。”
“唯,主人。”
度过青黄不接,又接纳了很多外来人口后,整个边邑发生了天翻地履的变化,首先在建筑物上,多了很多房子,这些建筑物或是民宅,或是商铺,立在大街小巷,房子多采用石头与木混搭结构,显得厚重而朴实。
晋公子无夏的铁制坊就夹在这些建筑物当中,不过它显得特别醒目,不仅高大而且气派,谁让人家是这地方的老大呢,老大的东西能差么。
丽姬站在街道另一边朝铺子看过来,铺子门口络绎不绝,生意非常红火,看得人都眼红。
婆仆低语道:“主人,听说买铁制品的人不光有我们本城的人,附近城池的人听到有物美价廉的铁制品也纷纷进来购买,公子的铺子真是日进斗金。”
丽姬束了束眼,“日进斗金又怎么样,也没见多给我一些用度。”
婆仆道:“主人,听说公子的钱都用在作器坊了,他的作器坊都超过国都了。”
丽姬歪头狠狠的瞪了眼老仆,“这话能乱说吗?”
“唯……唯……”婆仆缩了缩头,不敢再说了。
铁器坊二楼,公子无夏正在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,面带微笑和对方谈着铁制生意:“实在对不住,这么多量,半个月吾怕是做不出来。”
“还请子夏帮帮忙,你知道的,我从燕国而来,这么远来一趟不容易。”
公子无夏无奈的摇摇头,“要不,子祈你在这里多等半个月,或许一个月时间,吾就能做出你需要铁犁等农具。”
燕公子祈朝公子无夏意味深长的笑笑,“让我等一个月时间,要不,子夏,你再卖此铁戈、铁戟于我?”
“这……”
燕公子眉挑轻笑:“子夏犹豫什么,想要得到一把上好的青铜剑,我们还要到吴越之间购得呢,你说是不是?”
公子无夏轻轻一笑,“你也说了剑只是一把,是佩饰,但大量卖兵器,还没有过。”
“农具都卖了,也不差这点。”
公子无夏沉吟半刻,“行,但数量不能多。”
“子夏爽快!”燕公子祈高兴的大笑。
公子无夏立起身,“此刻已近午时,吾请你用膳食。”
“多谢公子款待。”
“客气了。”
公子无夏带着燕公子祈去了他新开的大酒楼用膳食,下楼到门口时,看到了驻足的丽姬。
燕公子祈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,笑问:“子夏,这美人是谁?”
公子无夏收回目光轻轻一笑,“我母亲的表妹。”
“原来是表姨。”知道辈份,燕公子祈也没有收回八卦之心,在北方,靠近游牧的燕,在人伦上没有多大讲究,对他们来说,侄子娶了表姨做老婆是完全可以的。
公子祈见公子无夏抬脚,说道:“要不,让美人跟我们一起去用膳?”
公子无夏微微一笑,“子祈不必担心没有美人相陪,吾的边酒坊里有的是蔓妙美人。”
“果真?”
“当然。”
“哈哈……”
二位年轻的贵公子相拥而去。
见主人站着久久没动,老仆婆轻轻提醒道:“主人,公子已经走远了。”
丽姬低头神伤,转身而走。
城外,眼看着小麦一天比一天黄,穗结得一天比一天饱满,姜美初等人这段时间都住在农庄了,由于靠近北山,山上的鸟儿多,他们不得不扎草人、或是雇人赶鸟,实在没办法之时,用网罩麻雀,以减少鸟害。
姜美初心想,那时量地时还真没想到这个,真是失策、失策啊……
“禾庶士,摇什么头?”容昱带着家奴过来,看到两手叉在腰间连连摇头的黄脸少年。
“失策……”
“你指麻雀?”容昱问。
“对!”
容昱说道:“要是往年也没这么多。”
姜美初不解了:“那为何今年这么多,难道它们知道这里长了粮食?”
“也不全是。”
姜美初看向容昱,“庶士这话的意思?”
容昱笑道:“今年一方面都种地了,另一方面,有了其他食物充饥,那些流浪之人就没费这力气捕鸟吃了。”
“好像说得是哦。”
姜美初吐气,叫道:“胡大哥……”
“主人,小的在。”
“捉了这些麻雀,送到我们酒肆里去,做道下酒菜卖。”
“好咧,主人。”
前一段时间,主人不让捉鸟,说鸟是益虫,现在又让自己捉,还真是搞不懂主人是咋想的。
姜美初抬着脚步,到了田头,又掐了一个麦穗,用牙咬了咬小麦粒,“好像生浆了,要不了多久就能收割了。”
看着近千亩的麦田,容昱说不后悔是假的,可他一没有公子无夏的身份地位,二没有他的魄力,他跟着梁国小儿种小麦,种了近万亩,边邑真正成了他名副其实的采邑。
“听说你找了燕公子祈?”容昱突然问道。
姜美初点头,“嗯。”
“买牛马?”
姜美初立起身,把玩着手中的麦穗:“不仅如此,还买了他们的冬小麦种子。”
“冬……冬天还能种小麦?”
姜美初微笑说道:“我还想种稻呢?”
“楚国的稻?”
姜美初笑道:“开玩笑的,这边的气候不适合种稻,为了不浪废土地,让土地空置,只能尽量种两季麦子。”
容昱皱眉,“算起来,一年不能种两季麦子啊。”
姜美初说道:“现在可能只能两年种三季,等我们有充分的种子后,就能一年种两季了。”
“冬季这么冷,麦子能挺过去吗?”容昱想象不出来。
姜美初笑了,“冬小麦比春小麦更好吃。”
“不懂!”
“我跟你也说不清,反正你知道冬小麦更好吃就对了。”因为冬小麦小麦幼苗需要经过一个寒化期来调整某些酶的合成,等麦成熟后,会让口感更好。
“哦!”容昱很动心,他也想种,“那燕人的种子并不多啊,你能种多少?”
“是不多,我准备今年种上的冬小麦来年全部做种子,然后让边邑的人都能种上。”
“太好了。”听说明年有种子,容昱高兴极了。
姜美初挑眉,“容庶士,别高兴的太早啊,这种子可都要花币买的。”
“诺,诺,我当然知道。”容昱笑道:“就算这样,禾庶士没有一个人独吞,也是高风亮节了!”
“哈哈……”姜美初大笑,“我可并不是什么高风亮节,只有大家都好了,经济发展更繁荣了,我们才能赚得更多。”
容昱思索一下点点头,“好像是。”
“不是好像,而是肯定。”
和姜美初辞别后,容昱回到了府里见了他的祖父,把手里的一把小麦穗给递给了他。